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寧波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區政府辦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特制定《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內容如有變更,自信息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新。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區人民政府的信息公開由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區政府所屬單位的信息公開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機構負責。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ㄒ唬┕_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章、《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第二章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通過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lasuvasdeoro.com)、報刊、廣播、電視媒體等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同時,在以下指定地點設置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寧波市海曙區行政服務中心
地址:中山西路298號海光大廈1樓,電話:0574-87260353。
寧波市海曙區檔案館
地址:海曙區解放北路86號,電話:0574-89188333。
寧波市海曙區圖書館
地址:寧波市海曙區沁園街345號,電話:0574-87166071。
?。ㄈ┕_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以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ㄒ唬┦芾頇C構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的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所屬各單位的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各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具體見各單位對外公布的信息公開的指南。
?。ǘ┥暾埛绞?/p>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錄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專欄網上申請入口直接填寫并遞交電子版《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以從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專欄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通過信函、傳真等方式向受理機構遞交。
向區政府申請請寄:寧波市海曙區縣前街61號區府辦法規科(政務公開科),同時須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向區政府各部門、各鎮(鄉)街道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直接寄送至被申請的行政機關,具體地址請查閱被申請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3.現場申請
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
?。ㄈ┥暾埲诵杼峤坏牟牧?/p>
公民申請政府信息公開,需提交:
1.《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委托他人代辦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授權書;
法人或其它組織申請政府信息公開,需提交:
1.《申請表》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注: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載體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建議詳盡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稱、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內容的特征描述。申請注意事項
?。ㄋ模┥暾堔k理及時限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即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根據相關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申請不符合《條例》有關規定的,向當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者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ㄎ澹┮郎暾執峁┱畔⑹召M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取信息處理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制定。
三、救濟途徑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對政府信息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提出,電話:89297427。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對政府信息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提出,電話:89297427?! ?/p>
四、工作機構
法規科(掛政務公開科牌子)是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機構,有關信息如下:
辦公地址:寧波市海曙區縣前街61號。
附近地鐵:1號線鼓樓站A出口。
附近公交:
陽光廣場站:2路、3路、15路、19路、202路、291路、503路、504路、515路、516路、517路、518路、521路、528路、789路;
中山廣場站:118路、305路、30路、363路、380路、501路、527路、6路、812路、819路;
廠堂街站:806路;
府橋街站:118路、305路、30路;
郵編:315000;聯系電話:0574-89297427;郵箱:hszwgk@ningbo.gov.cn;傳真:0574-89188511。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夏季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辦公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根據政府公開信息內容的屬性或特征把信息劃分為主題分類和機構分類。主題分類是依據政府信息的主要內容進行分類;機構分類是依據政府信息的發布單位進行分類;同時根據實踐中需要,對主題分類、機構分類進行組合編制,形成組配分類,組配分類包括機構概況、法規公文、政府決策、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財政信息、政策解讀、重大決策公開等10 個一級目錄以及通知公告、計劃總結、工作進展、政府建設、征地拆遷、環境保護、人事任免、事業招聘、減稅降費、財政預決算、政策解讀、政策圖解、常務會議圖解、政府工作報告圖解等二級目錄。
海曙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顯示區編排設計。檢索區提供關鍵字、索引碼等查詢方式;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名稱、生成日期、發布單位等項目內容。索引碼是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原文的號碼;名稱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標題;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成文時間;文號是政府信息的發文編號?!?
? ? ? ? 附件:? ?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流程圖.doc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表.doc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目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