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決定:
李平同志任寧波市天一閣·月湖景區管理委員會主任;
金群輝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寧波市海曙區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邱順年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財政局副局長,免去其寧波市海曙區財政局總會計師職務;
魯朝暉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農業農村局總工程師,免去其寧波市海曙區桃源灣休閑度假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職務;
許驥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
周祎陽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免去其寧波市海曙區衛生健康局副局長職務;
方華鋒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王保學同志任寧波市天一閣·月湖景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寧波市海曙區南站廣場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唐震毅同志任寧波市天一閣·月湖景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寧波市天一閣·月湖景區管理委員會景區與文化旅游部副部長職務;
斯玉梅同志任寧波市天一閣·月湖景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寧波市天一閣·月湖景區管理委員會綜合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裘燕萍同志任寧波市天一閣·月湖景區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副處長級);
馬能同志任寧波望春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周麗同志任寧波望春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龔安君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政務服務辦公室副主任;
王海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副主任;
張郁蒼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孟浩軍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副主任;
謝嵐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舒群賢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南站廣場區域綜合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寧波市海曙區段塘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鐘箴吾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房屋征收管理服務中心(寧波市海曙區重點工程建設指揮部)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馬蘇君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石碶市場區管理中心主任;
王旭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工業園區升級改造推進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寧波市海曙區房屋征收管理服務中心(寧波市海曙區重點工程建設指揮部)副主任職務;
王娜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生態文明建設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余萬兒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舊村改造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寧波市海曙區望春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陳梁晦同志任寧波市海曙區段塘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
徐鳳祥同志的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治安大隊教導員職務;
張繼祥同志的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巡特警大隊教導員職務;
忻忠同志的寧波市海曙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職務;
鄭國芳同志的寧波市海曙區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職務;
毛文輝同志的寧波市海曙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許繼忠同志的寧波市天一閣·月湖景區管理委員會景區與文化旅游部副部長職務;
陳曉偉同志的寧波望春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李健宏同志的寧波市海曙區石碶市場區管理中心主任職務;
陳小勇同志的寧波市海曙區舊村改造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